2022世界杯官方指定网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2020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2022世界杯官方指定投注网站章程》和《2022世界杯官方指定投注网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稿)》(绵阳师学2020年25号文件),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素质发展全面、规范、科学的评价,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旨在通过树立目标、明确导向,推动素质教育,总结阶段性成长历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成才。
第三条 综合素质测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有加分项只在当前学期加分有效,过后不补。
第四条 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包括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五个方面。各项内容的评分比例及计算方法:总成绩(100 分)=德育(20分)+智育(65 分)+体育(5 分)+美育(5 分)+劳动(5 分)。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2022世界杯官方指定投注网站全日制本科生。综合测评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每学期一次,一般应于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
第六条 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是专业奖学金评定的直接依据,奖励评比、优秀毕业生评选、向用人单位推荐等其它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七条
综合素质测评分数分布表:
板块 |
具体方面 |
加分上限 |
德育素质20分 |
政治思想 |
4 |
道德修养 |
3 |
遵纪守法 |
3 |
社会工作 |
10 |
智育素质65分 |
学习成绩 |
50 |
学科专业竞赛 |
10 |
创新创业比赛 |
5 |
体育素质5分 |
体育达标测试成绩 |
2 |
体育比赛 |
2 |
早操晨读及体育锻炼 |
1 |
美育素质5分 |
文化艺术活动与比赛 |
5 |
劳育素质5分 |
劳动活动与效果 |
5 |
总共 |
100 |
第二章 细则
第八条 德育素质(最高分值20分)
测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遵纪守法、社会工作等四个方面。
(一)政治思想(最高分值4分)
所有同学只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主义精神,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有足够的社会责任感,都加2分。
积极主动报名参与学校、学院以及班团组织的有观众指标的思想政治教育讲座、学术学习报告与讲座、体育竞赛观众、文艺演出观众等活动,并且全程参与情况良好的,加0.15分/人次。
积极参加主题班会、团组织生活等专题性活动的非本职工作的表演者每人每次加0.2分、主持人每人每次加0.3分。(同次活动中多项节目按一次计算)
在参加主题班会、团组织生活等专题性活动中,做专题发言、报告者,每次加0.1分。(同次活动中多次做专题发言、报告按一次计算)
(二)道德修养(最高分值3分)
所有同学只要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作风正派,勤俭节约,爱护公物。具有集体主义观念,团队协作精神强,具有良好的诚实守信意识,按规定向学校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按规定向学校或者学院提供个人或者家庭真实信息等,都加3分。
(三)遵纪守法(最高分值3分)
所有同学只要具有法纪观念,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各项管理制度,都加3分。
(四)社会工作(最高分值10分)
担任学生干部或从事公益性、服务性工作者,经过学校、学院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按如下标准加(减)分:
校级与院级书记处、主席团成员加3.4-4分。
校级部门负责人;院级部门正副部长加2.8-3.4分。
学生助理、辅导员助理、社团主要负责人、团支书、班长、学习委员加2.2-2.8分。
各级部门委员;各部门干事;各班班团委员加1.6-2.2分。
校级精品志愿服务团队干事;学院下属志愿服务团队干事加1.0-1.6分。
寝室室长(三次被评为不合格寝室的除外)、课代表加0.5-1.0分。
身兼多职者,考核合格后,按最高类最高分加分。
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干事、优秀工作者、优秀志愿者、精神文明奖等社会工作优秀荣誉称号的国家级加3分,省级加2.4分,市级1.8分,校级1.4分,院级1分;如同类称号在同一学期重复获奖,按最高分计分。
团支部或班级被评为优秀团支部、先进班集体等的集体荣誉称号,其团支书与班干部分别加省级2分,市级1.6分,校级1.2分,院级0.8分;其他普通班级成员每人每次分别加0.8分,0.6分,0.4分,0.2分。同一单位在同一学期中多次获奖,按同类最高级别计分。
志愿服务加分:仅限于校内参加的校院班级组织的义务劳动,或志愿服务和后勤服务等,按志愿时长累计时数计算,累计3小时加0.2分,但每学期累计加分超过2分者仍按2分计算。(实践部、青志协、校级精品志愿服务团队干部干事以及院系下属志愿服务团队志愿者在学期志愿时长超出12小时之后才计算加分)
社会实践加分: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限定于逐梦计划、西部计划、三下乡、以及学校或各地市县区级团委组织的社会实践),实习(志愿)时长在0-60小时者加0.4分,60-120小时者加0.8分,120小时以上者加1分。
寒暑假社会实践(包括学生的自发自行实践)先进个人等表彰国家级加2分,省级1.6分,市级1.2分,校级0.8分,院级0.4分。
团组织生活、团课、团日活动等书面表扬,主要组织者(一人)加0.6分,表现优秀者加0.4分(1-3人),参与成员加0.2分。
学生投稿被公开发行刊物采用,国家级加1.6分,省级1.2分,市级0.8分,校级0.4分。被易班全校推送,加0.2分。(宣传部、实践部、易班站、通讯社记者团及其他负责宣传工作的部门的干部干事不加分)。
参加义务献血加0.4分/次;拾金不昧、好人好事视情况加0.2-1分/项。
对学校、学院做出特别贡献者,视其情况,酌情考虑加分。
第九条 智育素质(最高分值65分)
测评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成绩、学科专业竞赛及创新创业能力等三个方面。
(一)学业成绩(最高分值为50分)
以学生在测评周期内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包括必修课、限定选修课等)获得的考核成绩为依据,以正考成绩(即补考或重修前的成绩,包括缓考成绩)为准。
计算公式为:学习成绩折合分=∑(课程实际考分×该课程学分)/∑(所有课程学分)×50%
(二)学科专业竞赛(最高分值10分)
凡参加院、校、市、省、国家的学科专业竞赛、师范教学技能大赛的同学,在活动或竞赛中获奖者,按下列标准加分: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优秀奖 |
参加没获奖 |
国家级 |
9 |
8 |
7 |
6 |
5 |
省级 |
7 |
6 |
5 |
4 |
3 |
市级 |
4 |
3.5 |
3 |
2.5 |
1.5 |
校级 |
3 |
2.5 |
2 |
1.5 |
1 |
院级 |
2 |
1.5 |
1 |
0.75 |
0.5 |
最佳创意奖、最佳风采奖等另设奖项按所应级别优秀奖加分项加分;一学期中,同类型比赛重复获奖只在最高加分项的基础上,每多获一奖多加0.5分。
集体参加国家、省、市、学校、学院的学科专业竞赛、师范教学技能大赛的获奖者: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优秀奖 |
参加但未获奖 |
国家级 |
8 |
7 |
6 |
5 |
4 |
省级 |
6 |
5 |
4 |
3 |
2 |
市级 |
3 |
2.5 |
2 |
1.5 |
1 |
校级 |
2 |
1.75 |
1.5 |
1 |
0.75 |
院级 |
1.5 |
1 |
0.75 |
0.5 |
0.25 |
凡在大一阶段过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者加1分;在大二上期过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者加0.75分;在大二下期过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者加0.5分;大学阶段过了英语六级者加1分。
师范专业学生在大三阶段考取教师资格证加0.5分;非师范学生在大学阶段考取教师资格证加1分。
考取专业相关资格证书加1分,普通话一级乙等证书加1分,普通话二级甲等加0.5分。
在公开出版发行刊物发表论文者:
|
第一作者 |
第二作者 |
核心A级 |
10 |
8 |
核心B级 |
9 |
7 |
核心C级 |
8 |
6 |
非核心普刊 |
6 |
4 |
获得科技发明授权的第一作者加6分,第二作者加4分。获得科技发明专利的第一作者加8分,第二作者加6分。
通过参加本学校组织发布的相关网络知识竞赛,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参加没有通过本学校组织发布的网络知识竞赛,不予加分。
(三)创新创业能力(最高分值5分)
凡参加创新创业创造类竞赛的同学,在活动或竞赛中获奖者,按下列标准加分:
①A类加分标准: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优秀奖 |
国家级 |
5 |
4.75 |
4.5 |
4 |
省级 |
4 |
3.75 |
3.5 |
3 |
市级 |
3 |
2.75 |
2.5 |
2 |
校级 |
2 |
1.5 |
1.25 |
1 |
A类包括“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②B类加分标准: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优秀奖 |
国家级 |
4.5 |
4.25 |
4 |
3.5 |
省级 |
3.5 |
3.25 |
3 |
2.5 |
市级 |
2.5 |
2.25 |
2 |
1.5 |
校级 |
1.5 |
1.25 |
1 |
0.75 |
B类包括除了A类之外的所有创新创业创造类竞赛。包括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造及创业”挑战赛、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训练计划、全国机器人大赛、“青春创客”系列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等等。
③参加了A类创新创业比赛但是没获奖加0.75分,B类加0.5分。
④最佳创意奖、最佳风采奖等另设奖项按所应级别优秀奖加分项加分;一学期中,在同一比赛中荣获多奖,只在最高加分项的基础上,每多获一奖另加0.5分。
第十条 体育素质(最高分5分)
早操晨读及体育锻炼(最高分值1分)
只要所有同学按学校规定,积极参加早操、晨读、体育锻炼,都加1分。
体育达标测试成绩(最高分值2分):
由体育达标测试成绩×2%计算得出。
参加体育比赛(最高分值2分)
个人参加国家、省、市、学校、学院的体育活动获奖者:
|
一等奖(或第一名) |
二等奖(或第二名) |
三等奖(或第三名) |
优秀奖(或第四名到第八名) |
参加但未获奖 |
国家级 |
2 |
1.8 |
1.6 |
1.4 |
1.2 |
省级 |
1.6 |
1.4 |
1.2 |
1.1 |
0.8 |
市级 |
1.2 |
1.1 |
1 |
0.6 |
0.4 |
校级 |
1 |
0.9 |
0.8 |
0.6 |
0.2 |
院级 |
0.8 |
0.6 |
0.4 |
0.2 |
0.1 |
集体参加国家、省、市、学校、学院的体育活动获奖者:
|
一等奖(或第一名) |
二等奖(或第二名) |
三等奖(或第三名) |
优秀奖(或第四名到第八名) |
参加但未获奖 |
国家级 |
1.5 |
1.4 |
1.3 |
1.2 |
1 |
省级 |
1.2 |
1.1 |
1 |
0.9 |
0.7 |
市级 |
0.9 |
0.8 |
0.7 |
0.6 |
0.4 |
校级 |
0.6 |
0.5 |
0.4 |
0.3 |
0.15 |
院级 |
0.4 |
0.3 |
0.2 |
0.15 |
0.1 |
(注:同一项目按最高分计分,不重复加分)
参加学校运动会破纪录者另加0.5分/人项。
参加学校运动会方队及各种集体方队展示者,校级一等奖加0.7分、二等奖加0.6分、三等奖加0.5分、优秀奖加0.4分,参加但是没获奖加。0.2分。
校级优秀裁判员加0.3分,院优秀裁判员加0.2分。
参加学院新生篮球赛啦啦操表演加0.4分。
团体项目竞赛中,若获奖,教练组跟队员按相应加分项一致加分;若未获奖,教练组按相应组别优秀奖加分。
第十一条 美育素质(最高分为 5分)
(1)个人参加国家、省、市、学校、学院的文化艺术活动与竞赛获奖者: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优秀奖 |
参加但未获奖 |
国家级 |
4 |
3.6 |
3.2 |
3 |
2 |
省级 |
3 |
2.7 |
2.4 |
2.1 |
1.5 |
市级 |
2 |
1.8 |
1.6 |
1.5 |
0.8 |
校级 |
1.5 |
1.3 |
1.1 |
1 |
0.6 |
院级 |
1 |
0.8 |
0.6 |
0.4 |
0.1 |
文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各级各类书法、演讲、摄影、辩论、课件制作、朗诵、寝室美化、形象设计、征文、桥牌、电竞、主持比赛等各种综合素质很强的能力类的比赛。
最佳创意奖、最佳风采奖等另设奖项按所应级别优秀奖加分项加分;一学期中,同类型比赛重复获奖只在最高加分项的基础上,每多获一奖多加0.5分。
(2)校级大型晚会主持人、表演者加1分/次,院级加0.8分/次。
(3)校级、院级大型活动、会议礼仪加0.3分/次。
第十二条 劳育素质(最高分为5分)
所有的同学只要依照学校规定,在测评周期内参加劳动活动并且情况良好,同时宿舍与教室卫生情况良好,均加5分。
第十三条 扣分项
德育素质:
(1)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者党纪、团纪处理的德育素质分直接为零,不予测评,取消当年评奖评优资格。因违纪受到学校、学院、班级通报批评的分别扣10、6、4分/人次,同一事件被多层面通报的取最高限扣分。
(2)无故缺席上课(除病假、事假外)的扣1分/人次。上课无故迟到、早退者每人每次扣0.5分(早讲晚练亦照此执行,晚练纪律差、听音乐等每人每次亦扣0.5分)。
(3)学生课堂违纪受到处理的视其情况扣0.2-1分/次。
(4)晚(未)归以及未及时销假者:晚归扣0.4分/人次、未归2分/人次、未及时销假扣0.4分/人次。
(5)学校、院级及班级要求参加的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每次校级扣1分,院级扣0.8分,班级扣0.6分。有三次以上无故缺席者,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评奖资格。
(6)团生活组织、团课、团日等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找人替代者每人每次扣0.8分,请假者、到场后纪律差者每人每次扣0.4分。
(7)不带学习资料进课堂,上课睡觉、耍手机、扰乱课堂秩序等视其情节扣0.4-2分/人次。
(8)校园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视其情节扣0.4-2分/人次。
(9)以上违纪中,是干部、党员的双倍扣分。凡是犯有政治性错误、受到刑事处理或者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综合测评一票否决。凡有校外租房未征得老师同意且未办理相关手续者,取消当年所有获奖评优资格,给予记过处分,综合测评为不合格。
体育素质:
(1)学校、学院及班级要求参加的体育类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每次校级与院级扣0.5分。有三次以上无故缺席者,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评奖资格。
(2)无故不参加早操、晨读者每人每次扣0.3分,三次以上者取消年度所有评优评奖资格。迟到、早退、做操晨读不认真者每人每次扣0.1分,请假者扣0.1分(病假、事假除外,需提供医院、学院、部门等相关证明)。
(3)参加文体活动训练、排练迟到、早退已及有其它纪律涣散、不服从指挥和管理的视其情况扣0.1-0.5分/次。
(4)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因学生本人失责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视其情况扣0.2-2分。
劳育素质:
(1)凡因寝室内务不合格或因其它原因被评为不合格寝室的,该寝室的直接责任人(值日生)扣0.5分/次,室长扣0.6分/次,其他同学扣0.4分/次。如该寝室被评为不合格寝室达到3次及以上者,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评奖、推优入党资格,4次及以上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若此后态度不端,仍未改正者,给予记过处分。
(2)教室卫生、保洁等卫生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卫生打扫者,视其具体情况每人每次分别扣0.4-1分。
(3)宿舍私拉乱接电线、违章用电、带入违规电器等视其情节,相关人员扣0.4-1分。屡教不改者,扣1.5-3分,并且取消当年评优评奖资格。
(4)缺席学校、学院、班级安排的集体劳动活动者,扣0.6-1分/次。屡教不改者,扣1.5-3分,并且取消当年评优评奖资格。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学院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指导委员会,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辅导员老师与团学书记处、主席团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和修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指导、督促和考核各班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工作。
第十五条 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本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审核测评成绩及处理测评中的重大事项等。
第十六条 学院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党总支副书记、学办主任、辅导员、校院班主要学生干部代表、普通同学等组成的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各班开展测评工作、初审各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上报测评结果、相关资料归档等工作。各班成立由辅导员、学生代表(要覆盖到学生党员、团员、群众、各级学生干部等)组成的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学院统一公示),具体承担相关测评工作。
第十七条 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应在本学院和班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 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 学生对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向本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领导小组应在 3 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作出相应答复或处理。若学生对本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答复或处理仍有异议,可在接到答复或得知处理结果后 3 个工作日内向学生工作处提交书面材料,学生工作处应在接受材料后 3 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第四章 测评要求
第十九条 测评内容中,相关获奖或科研科技成果为上一学期以学生身份参加且署名中体现“2022世界杯官方指定投注网站”的方为有效。
第二十条 在测评内容中,涉及社会工作方面的多项学生干部职务时,按量化得分最高的职务(岗位)计算一次。
第二十一条 在综合测评周期内,学生有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等情况或经核实在测评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材料的,其素质综合测评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毕业年级的综合素质测评以毕业鉴定形式进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各班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班内实际,制定另附的实施细则,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后,开始实施。但实施细则不得与本办法的原则和精神相抵触。
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评,可以参照本办法进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原《2022世界杯官方指定投注网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与《2022世界杯官方指定网站综合素质评定细则(2018.12修订)》作废。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2022世界杯官方指定网站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板块 |
具体方面 |
加分上限 |
德育素质20分 |
政治思想 |
4 |
道德修养 |
3 |
遵纪守法 |
3 |
社会工作 |
10 |
智育素质65分 |
学习成绩 |
50 |
学科专业竞赛 |
10 |
创新创业比赛 |
5 |
体育素质5分 |
体育达标测试成绩 |
2 |
体育比赛 |
2 |
早操晨读及体育锻炼 |
1 |
美育素质5分 |
文化艺术活动与比赛 |
5 |
劳育素质5分 |
劳动活动与效果 |
5 |
总共 |
100 |